苏教安函〔202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消防救援支队,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学校防御抗御火灾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我省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组织开展夏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和“进军训”课程,增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能力,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全力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消防知识“进课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在暑假期间或秋季开学后,普遍开展“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安全科普基地、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活动,重点指导学生了解消防常识,识别常见的火灾隐患,自觉体验疏散逃生路线,学会正确的逃生技能,做到中小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课教育、师生至少参与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抽选业务素质强的消防指战员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协调做好消防安全读本配发,进行消防安全授课,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消防安全雏鹰小队”等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打造消防安全教育“第二课堂”。
(二)消防课程“进军训”。各高校、各高中要以入学军训为契机,对新生普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四个一”:即上一堂消防课、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物、举办一次消防实操、参加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在军训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指导学校优化设置军训消防课程。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将消防知识“进军训”作为消防宣传“进学校”的重要内容,提供消防宣传海报、读本手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宣传资料,并抽调防灭火一线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消防指战员担任消防教官,配合学校完成消防军训科目。
(三)消防安全“进校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及各学校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及客户端等新媒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或电子显示屏,在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礼堂、实验室等醒目位置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要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或微型消防体验室(点)。各高校要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开展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创作消防文艺作品等活动,积极发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区域联盟。
(四)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和“我是小小消防员”竞赛。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1),优秀“消防安全示范课”将在各级教育、消防网站进行共享,供各校授课时选用;在全省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中开展“我是小小消防员”作文、绘画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2),优秀作品将集结成册并纳入消防宣传资源库,通过媒体进行广泛传播。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认真部署,广泛发动。各级教育、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夏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发动师生、家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鼓励参加消防志愿服务。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模式,逐步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导考评制度,将课程开设、读本配发、教育设施、活动参与度等作为对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适时组织督导,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重要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联系人:刘振华,联系电话:025-83335661,邮箱:anwenchu@126.com;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姜波,联系电话:025-86335263,邮箱:jsxf_xcc@163.com。
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