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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和特色校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05:06:35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了初评、实地评估、现场答辩、复评、公示等程序,认定开封市第二师范附属小学等50所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二小学等150所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

  省教育厅对示范校、特色校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为一个创建周期,期满后经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予以摘牌,期满验收合格的特色校可以重新申请创建示范校。创建期间,学校出现违反办学行为规范事件、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取消其资格。

  为进一步促进示范校、特色校内涵提升,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1.25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对上一年认定的示范校、特色校所在的县(市、区)按照示范校每所100万元、特色校每所50万元进行一次性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引导市县充分发挥示范校、特色校引领带动作用,依托示范校、特色校建立合作共建机制,每校结对帮扶3所同学段的薄弱学校,共享优秀的办学理念、管理机制、教学方法等优质资源;形成一批关于学校管理、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组织开展区域范围内学校参加的关于学校管理、教学改革、学校及学生评价等内容的研讨活动,带动更多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

  希望受到表彰的示范校、特色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各地要通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省教育厅将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报刊、微信等多种宣传渠道,对示范校、特色校的做法进行展示推广,进一步发挥示范校、特色校的引领辐射作用,不断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内涵化发展,教育质量、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整体提高。

  请获得奖补资金的县(市、区),督促学校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并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8月20日下班前报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方案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市(县)教育局、学校公章,邮寄(邮政EMS)至省教育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jz@haedu.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志清、苏江召0371-69691896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0

  

  附件:1.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名单

  2.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名单

  2021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07-20/2185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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