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通告(第5号)规定,相关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将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补充评议推荐的普通高中同步练习类15册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省教育厅教材管理处,电话:0571—88008958。
附件:普通高中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补充评议结果名单.doc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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