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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三强化”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发布时间:2021-07-24 10:34:16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为促进固镇县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备案管理,7月20日,县教体局召开了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全县13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了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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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的要求,县教体局联合固镇县农业银行和固镇县农商行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监管优势,由学校选定银行,做到“一校一户”,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同时,县教体局在民办教育管理取得突破性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工作要求又提出三项举措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强化培训引导。会上,学习了蚌埠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改委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线整顿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从十个方面解读了《公示制度相关事项》,对全县民办教育目前存在的收费行为予以提醒告诫,教育引导民办教育规范收费管理。

  强化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收费备案及票据使用,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教体局统一监制《民办学校收费专用票据》《民办学校代收代管票据》并发放到各民办中小校(幼儿园)。并对放开教育收费的各民办中小学校及民办幼儿园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审核备案。

  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采取设立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让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明白消费。建立健全教育和物价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查纠和遏制民办幼儿园多收费乱收费行为。对不履行收费标准的学校以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设收费项目,违规举办各种培训班、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等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由教育主管部门、物价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王奎贤 特约通讯员:王锋)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jcjy/4045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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