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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1 00:21:47作者:佚名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暨2021年“最美高校辅导员”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向深入,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部决定与中央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

  二、荣誉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推选出2021年“最美高校辅导员”10人,教育部推选出第十三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20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30人。

  三、推荐范围

  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可推荐参加“最美高校辅导员”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史”宣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网上重走长征路”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五、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高校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报名。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按本地区高校专职辅导员数量2‰的比例统筹推荐(以“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数据为准,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不占此名额,毕业班辅导员人数应不低于本地区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不满1名的推荐1名。每校限推荐1名。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地本校进行公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3.结果公示。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4.宣传发布。适时在主流媒体展示优秀辅导员事迹。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本次推荐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3.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须提供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4.推荐工作通过“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登录“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gxfdy.edu.cn/),在“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板块完成信息填报并点击提交,由省级教育部门管理员根据名额分配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汇总表。

  5.纸质版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联系人:王海宁 扈全周

  电话:0531-88361028,88362836

  传真:0531-88366605

  电子邮箱:fdyndrw@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509室(邮编:250100)

  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刘广乐 王磊

  电话:010-66096915,66096328

  附件:1.第十三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报名表

  2.第十三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2/moe_1407/s3017/202107/t20210728_547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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