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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向市属开发区赋权

发布时间:2021-08-01 00:53:03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召开赋权工作会议,正式公布市教育局向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李仲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勇主持会议,市教育局副局长陈雪梅代表市教育局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赋权协议。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社事(发)局主要负责人、16所委托开发区管理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市教育局有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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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的部署,落实向市属开发区赋权市级教育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要求,经协商一致,从2021年8月1日起,市教育局委托三个开发区实施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设立审批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市教育局委托三个开发区对市管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实施行政管理,上述赋权事项均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办理。

  李仲生在讲话中介绍了向开发区赋权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强调了五点要求:要认识到位,各有关单位和处室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赋权事项对接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赋权工作有序开展;要赋权到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要切实加强对开发区的业务指导,确保审批权能够尽快稳妥下放到位;要承接到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承接部门、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确保赋权事项在本区域能够全部平稳承接到位;要管理到位,各开发区要按照赋权协议约定,实施好辖区内民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的行政管理权,委托开发区管理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要自觉接受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要监管到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要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定期开展业务检查指导,了解委托协议履行情况,认真落实监督职责。(特约通讯员:李东)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jcjy/40453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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