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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首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1 01:07:27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省(部、厅)属高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向深入,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组织开展首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5日。

  二、荣誉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选出首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10人、“最美高校辅导员提名人物”10人。

  三、推荐范围

  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

  四、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史”宣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网上重走长征路、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五、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高校按照自愿组织报名,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及各省(部)属本科高校(不含成人高校)可推荐不超过2名(其中毕业班辅导员人数应不低于1名)、各省属高职院校可推荐不超过1名。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地本校进行公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3.结果公示。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4.宣传发布。在省级有关媒体展示优秀辅导员事迹。

  5.择优推荐。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第十三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本次推荐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寄达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3.需提交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盖章后,由各地各校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8月5日前寄送至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同时将附件1、附件2的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以及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刻录光盘一同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兰岚、李艳澜,电话:0591-87091525、87091437,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附件:1.首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报名表

  2.首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21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07/t20210729_56569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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