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精神,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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