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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1 01:52:30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即将启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为确保今年的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高效办理贷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自7月26日起,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启动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工作,加强领导,积极准备,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等文件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还本宽限期和利率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将在校贴息政策和还款救助等措施做实做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和保障。

  二、做好疫情防控下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认真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于办理贷款的学生和家长,确保持有绿色健康码,现场体温测试正常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助学贷款

  受理场所。对于助学贷款受理场所,确保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护和消杀用品,每天进行室内通风换气和贷款设备表面预防性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场所卫生干净整洁。对于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确保其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为志愿者投保防疫保险。

  三、积极提升助学贷款受理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贷款工作人员配备,结合往年现场办理工作情况,提前配备工作人员,科学设置受理点和受理窗口,细化对设备数量和软硬件配备的要求。要认真编制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预约量大、排队较长或人员密集的地区,应通过开展线上预约和线下预约相结合的方式,如开通微信公众号预约功能、增设窗口、增派人员等措施分流学生和家长,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在乡镇或高中设立办理点,安排专人受理贷款申请,实现“家门口办贷款”。

  四、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手段

  各地、各校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地区的政策宣传,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便捷地获知资助政策。对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走村入户、到班到人的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各地、各校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密切关注各种资助舆情,做到及时了解情况,迅速解决问题,强化正面发声,防范舆情风险。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于丹,0771—5815566。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7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9607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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