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要求,经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一)同步练习类。主要是与教科书配套的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的同步练习册,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学科。
(二)寒暑假作业类。主要为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寒暑假用于知识复习的材料,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学科。
(三)考试辅导类。主要用于知识巩固和考试辅导的总复习材料,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9个学科。
(四)学习辅助类。主要是辅助学习的工具用书,包括:高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
以上送评的各类教辅应与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新教材(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配套,涵盖各学科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册次。
二、送评要求
(一)资质条件
1.具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2.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编写考试辅导类、寒暑假作业及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无须著作权人的授权。
3.图册及填充图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
4.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编写人员
1.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
2.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或参与编写教辅材料。
3.组织、参与编写教辅材料的人员不得入选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
(三)内容结构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适宜性。
2.高中同步练习册内容应包括基础巩固、拓展提高、挑战创新三类,其中以基础巩固类为主,但不能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寒暑假作业侧重于学期知识的整合,适当增加实践性、综合性、活动性、探究性作业。
3.所有教辅材料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和图表与内容紧密配合,位置适当。
(四)送评数量
每个出版社每个种类每个学科版本只能送评1套。同步练习类、寒暑假作业类分学科成套报送,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教辅材料送评数量达不到3种的不予评议。
(五)有关规格
1.印张要求:同步练习类不超过16 印张,寒暑假作业类不超过12印张,考试辅导类不超过 10 印张,高中图册、填充图册不超过6印张,实验报告册不超过10印张。
2.规格要求:除填充图册采用双色印刷外,所有教辅材料采用单色印刷,纸张用 60 克书写纸。
三、材料报送
送评的各类教辅材料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计划的样书。送评时应同时提供材料清单(见附件1)和下列材料:
(一)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二)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同步练习册的,送评单位需提供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三)教辅材料送审报告,内容包括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教辅材料体系结构、特色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教辅材料送评目录(见附件2),EXCEL电子版须刻制成光盘报送。
(五)教辅材料送评登记表(见附件3)。
(六)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见附件4)。
(七)教辅材料样书。送评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色,不得出现教辅材料署名、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有关信息。封面用三号黑体字标明类别、学科、使用年级、册次、印张数、配套教材版本(仅同步练习类需要提供配套教科书版本)等(见附件5)。在资格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品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评议,且不再受理。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5份,除原件外均不退回,要按照种类、学科分类包装,在外包装注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
四、报送材料方式
(一)直接送达。将相关材料送到指定地点,直接交给收件人。截止日期:2021年8月13日18:00前。
(二)邮寄送达。将相关材料寄至指定地点,并在邮寄当日以短信方式告知收件人寄件情况,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收件人。截止日期:2021年8月13日18:00前。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辅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相关申请材料、资质证明及教辅样书的送达时间为 2021年8月9—13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逾期寄(送)到的、不按标准方式寄递的,均不予受理。
(二)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送评教辅经评议通过后,无法出版的,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
附件1-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材料清单.doc
附件2-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目录.docx
附件3-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登记表.doc
附件4-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承诺书.doc
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政策咨询人:丁兴华 联系电话:0851-85287783
收 件 人:李祖刚 联系电话:13984122008
材料寄(送)指定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见龙洞路82号,贵州省教师发展中心
邮编:5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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