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教育工委、省内相关高校:
根据《关于公布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2021年度专项课题名单的通知》(辽委教办〔2021〕10号)要求,现就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2021年度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2021年度立项专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课题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2021年度专项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三、有关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各市委教育工委或高校党委为单位组织实施初审,各市委教育工委和高校党委要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课题研究工作。
2.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后的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将不能参加结题评审。
(2)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将撤销立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市委教育工委或高校党委将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中期检查报告书》、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统一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各市委教育工委或高校命名,打包至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lnzxxdj@126.com。
联系人:张罡联系电话:024-26901016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2021年度专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