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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7 14:18:02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教育学院,省属中小学: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推动各地各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骨干作用,展示新时代我省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推动新时代我省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部署。7-8月,各设区市按照《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附件1)、《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附件2)要求,组织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阶段,市级推荐。9—10月,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按照要求遴选推荐教师参与两项基本功省级展示交流活动。10月10日前,以设区市教育局为单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10月2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基础教育领域相关专家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推荐教师参与两项基本功全国展示交流活动。遴选结果公示后,于11月10前将推荐材料统一上传至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阶段,展示交流。教育部将公布展示交流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案例,适时组织展示交流活动总结。

  三、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

  基本条件:中小学校(不含中职学校)在岗在编班主任,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含5年)。鼓励省级名(优秀)班主任、获得省级或区域内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比赛)荣誉的班主任等报名参与。

  推荐名额:各设区市教育局可推荐3人参与展示交流活动,其中小学1人、初中1人、高中1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省属中小学每所可推荐1人。

  提交材料:班主任信息登记表1份、文本材料3份、视频3份。(详见附件1)

  (二)思政课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

  基本条件:中小学校(不含中职学校)的现任专兼职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师,兼职教师要求应至少连续兼职3年以上(含3年)。

  推荐名额:各设区市教育局可推荐3人参与展示交流活动,其中小学1人、初中1人、高中1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省属中小学每所可推荐1人。

  提交材料:思政课教师信息登记表1份、教学设计Word文本1份、课堂实录1份、说课视频1份、时政述评视频1份。(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把组织开展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作为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程安排,加强部署谋划,完善政策举措,强化组织保障,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研究制订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教研部门作用,积极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层层组织开展的良好局面。各设区市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参与教师;明确1名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推荐2名教研员,加强对本地区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业务指导。

  (三)严格把关。各地要完善展示交流活动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严格把关,精心遴选。参与展示教师资格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查把关。参与教师提交的所有文字和视频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展示教师个人承担。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教师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

  (四)规范开展。各地在安排部署开展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在活动的各场所、各岗位、各环节严格规范开展相关活动。要坚持公益性,杜绝将展示交流活动表演化、商业化,防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机开展商业宣传活动。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确定行政工作联系人和推荐教研员名单,并填写《联系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8月6日前将名单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2.请各地根据基本功展示内容和分配名额等要求,汇总参加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教师的材料,与《班主任信息登记表》(附件1)、《思政课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2)、《班主任信息汇总表》(附件3)、《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邮寄至省教育厅思政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戴八一、朱希敏,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

  2.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方案

  3.班主任信息汇总表

  4.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08/t20210804_56610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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