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协调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委员、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清先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分市教育局、学校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李清先传达了中央“双减”工作要求,指出“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解决学生校内校外负担问题,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把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作为解决问题根本之策,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依法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学校和教育局代表分别就暑期培训机构整治、收费问题、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界定问题以及学科类培训机构转成非营利性机构问题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围绕“双减”工作落实措施、责任分工、经费保障、健全机制等关键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并结合部门职责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李清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组织开展好“双减”政策学习研讨和政策解读,深刻领会中央开展“双减”工作意图,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正确认识“双减”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抓好我区“双减”工作部署,尽快制定出台我区“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区“双减”工作部署会筹备工作;三是尽快制定我区“双减”工作配套政策,包括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确保秋季学期校内课后服务全覆盖,以及学科类培训机构转设为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相关政策,指导学科类培训机构平稳、高效完成转设工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编办,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广西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院负责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学校校长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