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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9 17:35:01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8月8日,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通报》(京教函[2021]396号)。通报指出,近日,市教委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进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含一对一培训)的机构

  1.北京京誉名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XXUB9A)长保大厦教学点,地址:东城区安化北里1号长保大厦一层。

  2.北京聚能创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LYY1XG)东直门外教学点,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7层。

  3.北京豆神美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CP282H)洛克时代教学点,地址: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A座301—304。

  4.北京金博优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X1ET79)洛克时代教学点,地址: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B座513。

  5.北京京誉博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UEJA2E)华彩国际会所教学点,地址: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8号华彩国际会所一层。

  6.北京京誉英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CDAP7X)天行建商务大厦教学点,地址: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1202室。

  二、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含一对一培训)的个人

  龚某钠,在平谷区迎宾街1号院22号楼华联咖啡店,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

  针对上述机构和个人,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各区要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等各类未经许可、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自觉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和“双减”政策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jyzx/jyxw/202108/t20210809_2459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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