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北京市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北京市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9 18:32:16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近日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教材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

  2.文件制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一是突出政治导向。强化教材的国家事权属性,确保国家意志全面落实。二是突出首善标准。融入“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构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教材体系。三是突出育人为本。中小学教材体现立德树人和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院校教材对接产业标准,高等学校教材融入双一流建设。四是突出统筹协同。落实市区校统筹为主、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3.《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共十章四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管理职责,规定本市中小学教材实行国家、市、区和学校分级管理。二是国家课程教材选用使用,明确选用单位、选用要求、选用程序等。三是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修订,明确编写要求、编写主体、人员条件、编写团队、主编负责制、教材修订等。四是地方课程教材审核,明确审核机构、审核专家、审核要求、审核程序、审核结论等。五是地方课程教材出版发行,明确出版条件、编印要求和禁止事项等。六是地方课程教材选用使用,明确选用单位、选用要求、选用程序等,特别强调加强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管理。七是保障机制,明确经费保障、激励机制、信息化建设等。八是检查监督,明确纪律要求、监督机制、退出机制、追责机制等。

  4.《北京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保持方向正确,要求职业院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高精尖产业结构、城市运行与发展、高品质民生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需求。二是明确管理职责,实行分级管理,要求各区、各职业院校建立健全教材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学校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三是提出建设要求,对教材建设规划、研究、开发、编写、出版审核等提出具体要求,坚持凡编必审,确保科学性、先进性,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满足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四是健全管理制度,要求职业院校建立健全教材选用使用、征订更新、评价反馈、舆情报告等制度,确保教材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五是强化保障机制,加强对职业院校教材选用使用、编写出版的检查监督,落实国家教材奖励和惩戒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5.《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共九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管理职责,规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相应职责任务,进一步强化高校在教材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规定高校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二是教材规划,对高校教材规划作出具体规定,要求高校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制定本校教材建设规划。三是教材编写,明确编写要求、编写人员条件、主编负责制、教材修订、教材编写队伍建设等。四是教材审核,明确高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严把政治关、学术关,确保教材质量,明确教材审核人员条件、教材审核制度。五是教材选用,明确高校是教材选用工作主体,要求高校成立教材选用机构,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明确教材选用原则、选用程序等。六是支持保障,明确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等。八是检查监督,明确纪律要求、监督机制、退出机制、追责机制等。

  6.北京市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从什么时间施行?

  《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市其他现行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凡与上述办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述办法为准。与上述办法规定不一致且难以立刻终止的,应在上述办法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纠正。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cjd/202108/t20210809_2459419.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