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基函〔2021〕2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实施办法》,经省教育厅组织评估,决定认定南京市雨花台区、常州市天宁区、常州市钟楼区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希望被认定的地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整改,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加快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各地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基础教育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多措并举,聚焦“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为满意”的目标要求,坚持对标对表,着力破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内涵建设优质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切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积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省教育厅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