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发〔20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实施强科培优行动?
近年来,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学校数量和规模总体稳定,办学条件持续改善,课程改革深入实施,整体办学水平稳步提升,进入到以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发展新阶段。随着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推行,对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当前高中办学“同质化”问题突出,以往分层办学的模式难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也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已经成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主题,中央和省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我省启动实施强科培优行动,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通过推动特色高中建设,引导普通高中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形成“校校有特色”“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更好地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需求,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特色高中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什么地方?
“特色”一词内涵比较丰富,体现在学校建设方面也会有多个维度的阐释。我省部署的特色高中建设,主要体现在学科特色方面,把特色学科培育作为特色高中建设的主抓手。省、市将支持、指导学校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办学理念、文化传承、资源禀赋和生源特点,科学合理确定发展定位,明确学校的特色发展目标,研究支撑学校特色发展的学科建设任务,培育建设学科基地,打造特色学科课程群和资源库,培养学生与特色学科相关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全省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设200所以上涵盖人文、社科、理工、艺体、科技等多个领域的省级特色高中。
三、除了学科建设,特色高中在入口、出口方面是否有政策的联动?
普通高中处在国民教育体系的中间,在人才培养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高中教育既直接决定高校生源质量,也深刻影响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实施意见》在部署特色高中创建中,统筹考虑了与初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政策衔接,进行了系统设计。一是适当扩大特色高中的办学自主权,例如,支持特色高中在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办学特色,自主设定招生标准,明确特色学科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或平时成绩中的要求,强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二是借助高校的专业力量,带动高中学校特色发展,例如,支持特色高中与高等学校开展联合育人,高校要参与高中特色课程、项目式学习课程开发,将支持特色高中建设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本科高等学校分类考核。
四、对于特色高中建设,有什么样的支持措施?
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特色高中建设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一是组建专家团队提供智力支持,指导各地制定区域内特色高中建设推进整体规划,指导高中学校制定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二是积极推进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加大对经济基础薄弱地区普通高中特色学科教室、实验室及教学设施配备的支持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适当上浮公办特色高中的学费标准。四是加强对区域师资配备的统筹力度,通过“存量调配”和“增量倾斜”,配足配强与学校特色匹配的师资力量。支持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搞活内部分配,激发学校内生活力。
五、对于特色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是如何考虑的?
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省市两级特色高中遴选认定机制,经评估认定的特色高中可根据办学需要,适当上浮学费标准”。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学费占年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目前,多数地方仍然执行2000年确定的普通高中收费标准,20多年来,学校办学成本大幅上涨,而学费标准并未做相应调整,不少高中学校出现了办学经费紧张的情况。考虑特色高中因为学科建设、师资培养、条件改善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带来办学成本提高,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又避免收费上浮过大加重群众的经济负担,我厅联合省物价管理部门经过研究,对特色高中学费上浮比例进行了限定,要求学费上浮标准不得超过现行标准的30%,具体学费标准由各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
六、实施强科培优行动,会不会造成学校差距扩大?
不同学校发展基础各不相同,都有自身的学校文化和办学风格。传统办学模式下,优质高中凭借高质量生源和历史积淀,形成了较大的竞争优势,普通学校难以复制和超越。特色高中建设力图通过学科建设打造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的格局,给相对弱势学校实现“弯道超车”提供了发展机遇。从学校自身建设发展来看,《实施意见》提出,特色高中创建关注不同发展基础的学校,引导学校确定特色发展方向,培育特色学科,调动每所学校办学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每所学校都立足人才培养需要和自身办学实际,形成鲜明办学风格,打造自身特色,实现错位发展。从外部支持来看,《实施意见》提出,认定的特色高中要发挥学科基地引领带动作用,注重特色学科教学方式、教研模式及成果推广应用,协同带动区域内其他学校经常性开展特色学科示范教学、师资培养、联合教研、联合育人等,探索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范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因此,特色高中创建不但不会拉大学校之间的差距,反而通过优化办学资源、推动教师交流、加强评价激励等,支持每所学校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引导学校摆脱区分强弱的分层发展,实现不分排名的特色发展。
附: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坊创新特色发展机制 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docx
济南(大学城实验高中郑玉香)守正扬长彰显特色 多元共赢破解同质.docx
济南(章丘四中刘清涛)倾心培育办学特色 强力促进多元发展.docx
临沂(临沂七中商建团)以美育人 以文化人推进学校特色发展.doc
淄博(周村区实验中学路兰英)政策引领多措并举建设特色高中学校.docx
青岛39中白刚勋 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