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化高考改革 提升育人质量”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深化高考改革 提升育人质量”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学生处反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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