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特级教师(校长)的通知》(川教函〔2021〕213号)精神,教育厅直属单位分配15名四川省特级教师(校长)推荐名额。各市(州)和教育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在参与国家和省重点教育教学项目表现突出的教师(校长)中进行了推荐,并经相关市(州)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胡霞等15名同志为四川省特级教师(校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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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