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政〔2021〕4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学校: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推动各市各中小学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骨干作用,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带班育人、家校协同等方面能力,推动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部署。各市各学校按照《2021年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2021年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见附件1、2)要求,组织开展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阶段,市级推荐。各市各学校按照要求遴选推荐教师参与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10月8日前,各市以市为单位报送推荐材料,各省直学校直接报送。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各学校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展示评比活动(其中,材料评审占总分的80%,现场答辩展示占总分的20%)。
第四阶段,展示交流。11月,省教育厅将公布展示交流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案例,适时组织展示交流活动总结,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参加全国展示交流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市各学校要以“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将组织开展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作为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程安排,加强部署谋划,完善政策举措,强化组织保障,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
2. 精心组织。各市各学校要研究制订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教研部门作用,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层层组织开展的良好局面。各市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参与教师;明确1名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推荐2名教研员,加强对各市各学校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业务指导。省级班主任(德育)和思政课教研员要加强对我省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业务指导。
3. 严格把关。各市各学校要完善展示交流活动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严格把关,精心遴选。各市参与展示教师资格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查把关。参与教师提交的所有文字和视频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展示教师个人承担。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教师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
4. 规范开展。各市各学校在安排部署开展活动时,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在活动的各场所、各岗位、各环节严格规范开展相关活动。要坚持公益性,杜绝将展示交流活动表演化、商业化,防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机开展商业宣传活动。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市各学校确定工作联系人和推荐教研员名单,于8月6日前将名单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2. 请各市各学校将《班主任信息登记表》《思政课教师信息登记表》以及《班主任信息汇总表》《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4、5)加盖公章后,于10月8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并发送电子版。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省教育厅思政处(030006)
联系人:张擎 联系电话:3040917
邮箱:szc@sxedc.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