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基函〔2021〕4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对民生实事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工作进程,确保“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普通高中50所”的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和“新建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80所”的乡村振兴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省教育厅决定对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月报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报项目和内容
自本期开始,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月报增加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含农村学校和城镇学校)资源建设进展情况,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月填报“2021年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增加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性质、建设面积等内容(见附件1、2),所填报建设项目学校原则上要与今年3月报送的“2021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任务表”一致。
二、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所属县(市、区)自下而上进行填报。各地各校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填报和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可信。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严肃查处并予以追责。所填报数据要与各地之前报送的民生实事项目报送的相一致。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每月25日中午下班前将统计表电子稿和签字盖章扫描件报厅基教处。本期建设进展情况请于8月25日前报送至邮箱:zhangjp@jse.edu.cn。
省教育厅将继续对各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抄送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政府。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加快推进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持续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设区市将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工作联系表(附件4)于8月25日报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冯帅,张嘉平;联系电话:025-83335617、025-83335608。
附件:1. 2021年XX市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xlsx
3. 2021年XX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