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专项委托省内公办高校承办全省第六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委托服务项目名称
承办全省第六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比赛活动。
二、比赛活动内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明确的有关比赛活动,包括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以及“我与宪法”微视频评选及展播等赛事的组织承办、选手遴选和培训、作品评审等。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专项委托服务面向全省公办高等学校。
2.本专项仅接受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
3.申报人及团队应当具有长期从事法律教学与法律实务,或具有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大学生辩论赛的相关经验和承办能力。拥有举办演讲、辩论等赛事的场所,确保疫情防控常态下开展工作。
4.申报单位参与2016至2020年全省“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或参与全国或我省同类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大学生辩论赛,并有成熟稳定的专家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服务期限
按照专项委托服务合同期限约定。其中省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初步安排在10月下旬,全国总决赛时间为11月下旬。
五、经费预算
25万元人民币。
六、工作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单位证照资质、人员资质证书和业绩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于2021年8月25日前快递邮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1414室罗骁(请在信封上注明“委托服务申报”字样),邮编:550081,电话:0851-85287796。
2.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组织对申请书及相关申报资料进行评审,从中择优推荐委托单位;
3.贵州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受委托单位并签订委托协议。
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