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23号)要求,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我厅决定启动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已获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认定数量
计划 2021年至2023年,分三年认定三批共30所左右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其中2021年拟认定 10 所左右。
三、认定标准及程序
(一)认定标准
参照《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认定工作指导标准》进行认定。
(二)认定程序
1.符合《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认定工作指导标准》的高等职业学校填报《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申报表》向省教育厅申报。
2.在各高等职业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会议评审、现场答辩、网上公示后,公布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认定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高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认定工作作为推进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契机和有效载体,认真总结近年来本校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按要求切实做好申报工作。各院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认定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院校于9月15日前将申报表(含电子版)和佐证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9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科创楼7层712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刘东洋、赵立新
电 话:0371-69691983
邮 箱:zcjc@haedu.gov.cn
2.材料报送:江 欣 电 话:13903813291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9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科创楼7层712办公室
邮 编:451460
附件:1.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认定工作指导标准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