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充分考虑全国疫情形势和出版社报送材料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通告(第一号)》第三点“材料报送”第一条“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对不能提供教辅材料出版资质原件的出版社,出版资质证明以复印件加盖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公章形式提供。此前提供的资质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须于2021年8月27日18:00前送达。
二、教辅材料送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18:00。
其他事宜不变。
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