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在沈阳召开。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副省长王明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守权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召开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条例》在全省高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实现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推进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砥砺奋进的实际行动。要着力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狠抓巡视问题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把“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誓言转化为实际行动。要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树立“大抓基层、严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党建引领发展、融入发展、推动发展,用发展成果检验党建成效的价值理念,推动高校党建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要牢牢守住高校意识形态安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互联网和舆论引导,培养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会议要求,各高校党委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抓好高校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难点,强化责任担当,把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与贯彻落实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相贯通,确保《条例》在我省高校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落地,推动高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内部分高校党委书记、组织部长、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代表参加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