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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9 00:59:28作者:佚名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办科函〔2021〕2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见效,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要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继续开展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遴选立项工作。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申报条件的高等学校。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等学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的高等学校每校限报1个。由于省教育厅申报名额有限,鼓励高等学校通过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拟申报的高等学校应按要求认真编制《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报《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和《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

  2. 申请报告、申报汇总和申报数据表表均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须用Excel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申报高校和项目名称。

  3. 申报材料须于9月18日前寄送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邮箱jsjyt_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姚永辉,联系电话:025-83335531。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8/25/art_58320_9987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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