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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9 01:39:27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学校安全风险增多。为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新学期学校安全,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开展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校园安全”。以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危险化学品、校园周边安全、防台防汛为重点,开学前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补齐安防短板,堵塞管理漏洞。

  2.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全过程管控,强化对冷链食品、课后服务集中供餐、学生营养餐等重点监管。提醒学生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餐馆就餐。

  3.校车及学生出行安全。开学前进行一次校车全面维护,开学前后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严格校车日常安全运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

  4.校园消防安全。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食堂燃气、危险化学品等消防风险点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提醒学生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

  5.加强安全防范。全面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配强人防力量,配齐安防器械,做好重点时段安全巡查和重点区域安全防控,严格落实校门准入登记制度,加强管制刀具排查,严防恶性伤害师生的案事件发生。

  6.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根据学生身心特点,针对性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采取多种形式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切实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避险能力。密切家校联系,防止学生离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

  7.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开展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强化学生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军训等活动的安全保障。密切关注心理异常学生,及时予以心理辅导和关爱帮扶,帮助学生走出困境。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08/t20210826_56758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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