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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学习笔谈(一)

发布时间:2021-08-29 01:44:03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按:2021年5月16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际举措。为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督学和教育督导队伍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我们约请部分督学撰写了初步学习体会笔谈文稿,现予摘编。

  

  郭献文(国家督学、厦门市人民政府总督学、市教育局局长):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和实效性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明确了全省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并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队伍管理和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24条改革举措,是今后推进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把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作为改革的重点,使教育督导意见真正形成震慑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督导通报和公开制度、规范督导反馈和督促整改制度、健全跟踪复查和正向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和问责制度”等4条重大措施,使教育督导结果公开有章可循、督导结果运用有规可依,解决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促进督导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

  二是有利于提高教育督导的实效性。《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督导通报制度,这将进一步促进全省各地及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确保教育优先发展。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评估”制度。出台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厦府办〔2018〕59号),并针对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和推进项目,形成一体化考核评价。督导结果通报各区政府,并作为对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教育督导结果纳入年度对区教育局考核指标,并根据考核结果,竞争性分配部分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此举,对督促各区政府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有利于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拓展督导结果公开途径,促进教育督导结果透明化。今年,为了促进各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厦门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厦门市教育现代化2035》,对标厦门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聚焦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新时代厦门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并开展评估工作。以教育评价助推教育现代化,促进市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结果拟适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公布,我们相信,这种以公开结果作利器,能真正让教育督导“长牙齿”。

  下一步,我市将研制《厦门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强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联动,确保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唐希(国家督学,福州市人民政府总督学、市教育局局长):完善督导管理体制,推动解决教育重难点问题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教育督导改革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督导是推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手段,福州市将着重深化督导管理体制改革,紧扣推动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落实教育优先战略、加强“五项管理”等核心议题,强化督导实效,推动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是建立与效能办联合督查机制,提升督导实效。福州市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两级督导机构,并在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增加了市委编办和市效能办两个单位,明确“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约谈和问责,由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或联合效能办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机构与市效能办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对县(市)区考核指标,切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有力有效推动督促整改,强化督导结果应用。

  二是创新设立学校督导室,规范学校办学。福州市2020年印发《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创新建立学校督导机构,就学校聘任专兼职督学作出明确规定,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教学班的规模配备1-4名专兼职督学,每名兼职督学每周工作量按5课时认定,目前全市已配备校内督导人员2926人,近期将着重结合“五项管理”专项督导要求开展校内督导。

  三是完善同级督导、对乡督导,压实政府责任。把督政作为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改进督政评价方式,层层压实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除对县督导外,建立同级督导、对乡督导工作机制,建立对本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专题汇报制度,聚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控辍保学等具体任务建立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制度。

  

  郑健成(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福建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原校长、教授):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提升教育治理合力

  我省《实施意见》严格对标中办国办《意见》的制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开启福建教育督导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深化改革新征程。

  一是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设置,内外协同上下衔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受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对政府负责。施行《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依法完善工作规程,委员会成员单位明晰、行使各自职责,并内协同工作,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提升合力的工作格局。强化省、市、县的上级督导机构对下级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我省一级督一级延伸到乡镇的教育督导体系,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全面落实督导机构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同时,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与纪律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国家监督制度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协同推进我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是督政督学与评监三位一体,精准服务教育持续改进。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以评估监测为基础,教育督导机构与专业评估监测机构协同,寓导于督、精准服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构建对接国家教育监测数据平台的我省区域教育发展和质量评监体系,促进数据共享机制改革,更加开放地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增强科学督导、精准督导、高效督导和多向参与督导的合力,使聚焦教育质量的督学,形成“监测–反馈–整改–提高”的闭环,并得以持续改进、不断螺旋上升。压实区域政府的履职责任,不断优化教育决策、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增强服务功能,推进我省教育更加均衡、更高质量发展。

  

  兰臻(国家督学,漳州市实验小学党委书记):真督实导,护航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我省教育督导机制以更加系统、科学的面貌进入公众的视野。《实施意见》为深化我省教育督导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对教育有更高的期待,对教育督导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国家督学,《实施意见》的出台让我深受鼓舞,为未来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充满了信心,对教育督导事业充满期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教育改革的发展需要,对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还有一些较大的差距。教育督导的权威性、震慑性、严肃性的作用还没有足够发挥,主要在四个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管理体制方面,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作用,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管理有些还不够科学规范;二是在运行机制方面,督导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普遍存在,督导方式还比较落后,督导效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三是结果运用方面。如何让督导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让督导意见真正落实,整改问责真正到位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督学队伍建设不够完善,专职少兼职多,人员严重不足,结构老龄化,专业水平,条件保障等等不够到位。《实施意见》立足教育督导这些难点痛点,紧紧围绕让教育督导长“牙齿”,从管理体制、督导运行机制、督导结果运用机制、队伍管理、保障机制等方面,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做出系统的设计,例如:创新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完善督导通报和公开制度等,这些富有针对性的举措将大大提高教育督导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在工作中,既需担当也需反思,我将在今后的履职中且思且行,坚持职业操守,用好督导权,深入思考督学中发现的问题,探寻背后原因,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做到真督实导,严督善导,为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ztzl/jydd/gzdt/202108/t20210824_56751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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