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八月初,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标准,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标准(简称“两项督导”),要求改进完善对县“两项督导”运行机制,压实设区市实施督政和县级履行职责的两个主体责任,健全优化逐级全覆盖、跨级重抽查、本级促协同的督政体系,扎实推进我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日前,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部署和总督学林和平厅长的要求,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举办全省“两项督导”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双减”工作等文件精神,交流研读新修订“两项督导”办法标准,确保新一轮的“两项督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受省政府总督学林和平厅长委托,省政府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迅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省政府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迅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深化对县“两项督导”制度改革,是深化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逐级全覆盖、跨级重抽查、本级促协同督政体系的关键环节,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压实设区市督政职责,补齐督政体系短板,从而驱动市县两级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健全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内外协同、上下衔接机制,履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构建有效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体系,确保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要督促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认真抓好教育工作,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06年以来,我省“两项督导”已开展三个五年周期,今年是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第一年,把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聚焦在督政体系优化上、聚焦在设区市对县“两项督导”主体责任落实上,是压实各类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的需要,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需要。督政作为教育督导三大职能之首,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保障。县级督政在省市县乡四级督政体系中工作起步最早,基础比较扎实,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当前的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继承传统好做法,补齐短板不足,改进方式方法,全面提高督政的质量水平。
李迅强调,督促“双减”工作责任落实落地,已成为今年教育督导的头号工程,也列为我省新一轮对县“两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做好新一轮对县“两项督导”工作,认识要清晰,队伍要强壮,步伐要稳妥,程序要严谨,结果要准确,反馈要实在,整改要到位。各地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市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的信任,把“两项督导”运行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实抓好、落实落细。希望各市县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集体荣誉感,接好“接力棒”、守住“金招牌”、开启“新征程”,为促进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培训班上,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解读了《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具体规定和有关内涵,围绕为什么要修订、修订了什么、市县两级如何落实、有什么注意事项等实际问题,进行分析说明、释疑解惑,以增强实际督导工作中的针对性、操作性。培训班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传达了近期教育督导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近期做好接受“对省评价”,开展“对市督导”和对县“两项督导”,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相关工作。
培训班部分视频分会场
本次培训以视频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省级拟抽调参加指导组、观察员的督学专家在省教育厅主会场参加培训;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教育督导室负责人、教育督导智库建设单位领导、专家和拟选派参加“两项督导”督导组成员在各分会场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还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效果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