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汇报会召开
为加快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拟通过地方立法强化教育督导,加快推进全省教育发展,8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听取了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作专题汇报。
李金川从“主要背景”“教育督导立法的紧迫性”“出台《条例》的迫切性”“条例草案的调研和起草过程”“工作建议”5个方面汇报了《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李金川指出,教育督导是国家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内容,是法律赋予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得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教育部的充分认可。加强教育督导地方立法,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是我省教育工作现实的迫切需要。省教育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工作,促使《条例》尽早出台。
王小平在听取汇报后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督导是推动教育事业整体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省教育厅对《条例》立法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谋划早、推进快、作风实,目前《条例》立法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在遵循立法程序原则下,及时征求相关部门、市县和学校等各方面意见,做好实地调研,加快工作步伐,把《条例》立法放在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省教育厅协力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莉萍、二级巡视员黄登峰出席会议。
(督导办/供稿 编辑/赵浩男 初审/杨晓谜 终审/朱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