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计划于2021年11月上旬在钦州市举行,为确保现场展演如期有序举行,现将作品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及地址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
节目以光盘形式分项目报送。各单位须填写《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名表》(每个节目填写一张,需报送加盖公章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一份)。材料接收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A210室,联系人:梁琼月,联系电话:0777—2814411、15277001939,邮编:535099,邮箱:qzjyjjk@163.com。
(二)艺术作品。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作品标签一律贴在作品背面。各单位须填写《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名表》(需
报送加盖公章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一份)。材料接收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A112室,联系人:肖洒,联系电话:0777—2826620、15278719897,邮编:535099,邮箱:qzjyjjk@163.com。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工作坊视频和方案报送表均刻录至光盘一并报送,每个工作坊的视频以展示项目命名。工作坊的现场实践视频采用MPG2格式,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1G。各单位需填写工作坊方案报送表并报送加盖公章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一份,材料接收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A212室,联系人:王璇,联系电话:0777—2825286、18775747532,邮编:535099,邮箱:qzjyjjk@163.com。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各单位须填写《广西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和《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案例、报送表及申报书需报送加盖公章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一份。材料接收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A212室,联系人:王璇,联系电话:0777—2825286、18775747532,邮编:535099,邮箱:qzjyjjk@163.com。
(五)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各市教育局按照本市参加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总数20%的比例,遴选出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候选名单,填写《广西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推荐表》。推荐表需报送加盖市教育局公章纸质材料。材料接收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A112室,联系人:肖洒,联系电话:0777—2826620、15278719897,邮编:535099,邮箱:qzjyjjk@163.com。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须按照《通知》中所规定各类项目的要求和报送名额,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邮寄报送的材料外包装请注明“XX市报送艺术展演材料”)。报送的作品如不符合《通知》要求将被取消参加本届展演活动资格。逾期不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参加本届展演活动。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须认真填写各类材料,相关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改动。
(二)请各单位联络员及时加入本届展演工作交流群,QQ群号:608753515,入群验证信息请注明“单位名称+部门+姓名+职务”。
(三)钦州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李建华,13557076856。
附件: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项目作品报送表格(样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