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录取通知》(留金项〔2021〕15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及时通知录取学员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并制定本单位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等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甘煜慧,联系电话:0771—5815402。
附件: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录取通知(留金项〔2021〕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