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专栏 > 我区将于9月中下旬开展2021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我区将于9月中下旬开展2021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03 23:15:37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为响应国家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我区将于9月中下旬开展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具有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首页“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招生对象

  高职单招再次征集志愿的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组织的单独考试且已有备案成绩而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的招生对象为已经向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申报且已有备案成绩而尚未被录取的中职考生。

  部分已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或对口考试但未能及时备案成绩的考生,经招生院校申请并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进行补充备案后,可参加本次征集志愿。

  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的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含照顾分)80分(含)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9月13日10:00至9月15日10:00,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在每种招生方式中只能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填报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9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次进行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的投档录取工作,均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对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志愿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

  温馨提示考生和家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所有政策及信息一定要以学校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其他途径的虚假宣传,谨防不法分子的招生诈骗行为。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jyxw/jyyw/jyt/t9968319.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