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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3 23:08:25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四川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函》(国教督办函〔2021〕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省对《反馈意见》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起草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日-9月9日

  受理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联系方式:张旭 028—86110515

  邮箱:scjyddb@126.com

  邮编:610041

  附件: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1/9/3/0db4e9b7682547eaa3812e7a1a225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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