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开展高水平、有组织的科研创新,大力推进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和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49号)和《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教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现对2021年协同创新拟立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牵头单位及协同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向省教育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省教育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电话:0551-62831845
通信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科研处(邮编:230061)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