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经费使用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21:41:47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有关本科高校、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21〕2号)精神,经研究,2020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奖金按特等奖10万元、一等奖6万元和二等奖3万元的标准执行,从2021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有关单位、学校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县)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属)的通知》(闽财指〔2021〕545号)落实,专款专用,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09/t20210910_5684846.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