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0〕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威海市申请,经初步审核,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1年9月13日至17日对以下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省级督导评估。
济南市:历下区
青岛市:市南区、胶州市
潍坊市:寿光市、高密市、昌乐县、滨海区
威海市: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
督导评估期间,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等形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31-81916503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048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