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北京等地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好“双减”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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