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对于强化优化校内教育、健全学校教育质量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通知》主要内容,将考试管理纳入推动“双减”工作全面落地的重要内容,与“五育并举”、“五项管理”、教学改革、评价改革等方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育人实效。
二、抓好落实。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迅速部署,加强统筹指导,加强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现代教育评价思想建设和业务水平培训,督促各校制订考试管理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做好压减考试次数、提高命题管理水平、探索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等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命题管理制度、考试日常监管制度、督导问责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
考试管理工作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动、同步落实。
三、总结经验。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推进考试管理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创新途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提炼、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育人评价环境,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促进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各市教育局要将贯彻落实情况、有关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0月29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望,0771—5815025,gxjcjy@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