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闽教办法〔2021〕3号)要求,经研究,我厅会同省司法厅于10月中旬在福州举行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17日(届时将视疫情情况及时调整)。
2.地点:福州市屏山小学(福州市鼓楼区北浪路10号)。
二、参加人员
1.以设区市为单位推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各2名学生选手,分别参加演讲和知识竞赛。知识竞赛参加者先进行机考初选后,每组分别遴选出成绩前6名的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2.各高校推选2名学生选手分别参加演讲和知识竞赛(可1人同时参加演讲和知识竞赛)。知识竞赛参加者先进行机考初选后,遴选出成绩前6名的选手参加现场决赛。鉴于高校参加演讲赛人数众多,采取先报送视频初选方式,经专家择优评选12名参加现场决赛。
三、赛程安排
1.开幕式:10月16日8:30—9:00。
2.演讲比赛:10月16日9:00—12:00(小学组、初中组),14:00—16:30(高中组、高校组)。
3.知识竞赛初赛(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10月16日16:50—17:50。赛后公布知识竞赛决赛名单及抽签。
4.知识竞赛决赛:10月17日8:30—11:30(小学组、初中组),14:00—16:00(高中组、高校组)。
5.颁奖仪式:10月17日16:30—17:20。
四、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各高校于9月30日前,将参加代表队成员信息汇总表、参加选手信息表(详见附件1、2、3)分别发送到邮箱fjhxls@163.com和jytfgc@fjsjyt.cn。
2.各高校所推荐的演讲选手须于9月30日前,在网上提交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演讲视频。经专家盲评后,将择优评选12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演讲视频不得出现含有个人信息的地名、校名、人名等,作品格式为Mp4格式的视频文件,视频尺寸不超过1280*72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视频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4。
3.各参加学生于10月15日15:00—18:00到福州市屏山小学一楼大厅报到及抽签,并领取省级遴选活动工作手册等资料。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报到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接触史,体温异常、健康异常者,不得参加;所有参加人员应备好身份证、八闽健康码,报到时需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14天行程记录绿码、查验身份证并提交纸质版《健康承诺书》(附件6),均符合规定的方可参加。校园内及往返途中请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同时,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5.各参加队伍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黄咸书、柳燕妮,联系电话:0591-87091227、87091463,传真:0591-87846982。
福建省海峡朗诵艺术团:陈保东,13905926105。
附件:1.省级遴选活动参加人员汇总表
2.参加人员领队名单回执
3.省级遴选活动参加人员信息表
4.视频提交操作步骤
5.省级遴选赛联络群
6.健康承诺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