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资助一批定位清晰合理、教学管理规范、改革成效突出、师资条件较好、与产业结合较为密切的学科专业,不断深化内涵发展,强化专业服务行业导向,引导民办高校专业建设与我省主要产业发展对接,进一步激发内生动能、挖掘潜能,提升民办高校创新源头供应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办高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曾获得省教育厅评选的“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称号。
2.申报学校2020年度检查结果等次为“合格”。
3.申报专业管理规范,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组织工作规范有序。
4.申报专业具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且至申报之日已在本校本专业连续从教时间3年以上(含3年)。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科研、学术及教育教学成果。
5.申报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具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本科专业办学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支撑。
6.申报专业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7.申报专业培养质量较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人才培养质量高,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励。专业招生数量相对稳定、生源质量高、就业情况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8.申报专业发展前景好,专业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能够保证专业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扩大与国内外先进高校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9.申报专业类型分为特色类、优势类、普通类。
特色类专业重在能较好地凸显学校办学特色,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融入我省区域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能对应有关主导产业,较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优势类专业重在开办历史较长,所依托学科师资队伍科研能力较强,研究成果在省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重点支持法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类专业,能充分发挥民办高校相关学科专业优势,服务全省民办教育政策研究、法治研究等领域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
普通类专业定位明确合理,服务面向清晰,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三、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1.申报数量:符合条件的民办本科高校申报专业不超过4个,其中特色类专业不少于2个。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申报专业不超过3个,其中特色类专业不少于2个,其它专业类型各校自行确定。2020年以来,已确定为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配套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成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和相关表格等。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建设期满目标表(附件3);
(4)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绩效目标(附件4);
(6)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与电子版一同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可通过邮政EMS方式邮寄,邮寄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D720房间。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除取消申报资格外,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3.鉴于资金的不确定性,本次申报具有项目库性质,请各学校对报送的专业进行排序。
四、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评审,并对通过初审的资助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2.被确定为2022年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后,省财政厅下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建设资金。建设经费由学校项目负责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
3.资助项目建设周期本科专业4年,专科专业3年。项目建设期满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4.强化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绩效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
5.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022年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将向受灾严重学校适度倾斜。
联系人:何 剑 0371-69691657
何增辉 0371-69691272
邮 箱:zfc69691253@haedu.gov.cn
附件:1.2022年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