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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 11:33:34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人员名单

  文秘岗和新闻宣传岗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笔试入场核验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南门(靠近麻村地铁站A口)。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绿码于2021年9月25日上午7:30前到达笔试入场核验点进行入场核验,核验通过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考生按附件1中的考场号、座位号参加笔试。凡在上午8:30前未到达笔试入场核验点签到的,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并提前做好准备。

  (三)此次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蒋小兵,0771-5337409。

  附件:1. 文秘岗和新闻宣传岗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考生笔试须知

  3.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

  文秘岗和新闻宣传岗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场号

  准考

  证号

  座位号

  备注

  4

  文

  秘

  岗

  1

  1

  肖熙婷

  女

  1

  101

  1


  2

  岑宛珊

  女

  102

  2


  3

  马桢柠

  女

  103

  3


  4

  苏丹

  女

  104

  4


  5

  汤琦

  男

  105

  5


  6

  韦益

  男

  106

  6


  7

  卢春艳

  女

  107

  7


  8

  姚爽

  女

  108

  8


  9

  周昌平

  男

  109

  9


  10

  罗晓君

  女

  110

  10


  11

  曹甜甜

  女

  111

  11


  12

  甘雨嫣

  女

  112

  12


  13

  胡林玲

  女

  113

  13


  14

  黄梅碟

  女

  114

  14


  15

  黄永旺

  男

  115

  15


  16

  赖恩平

  女

  116

  16


  17

  梁艳花

  女

  117

  17


  18

  林恬

  女

  118

  18


  19

  罗滢

  女

  119

  19


  20

  罗颖

  女

  120

  20


  21

  麦梦

  女

  121

  21


  22

  覃丽娜

  女

  122

  22


  23

  田芫

  女

  123

  23


  24

  王梦雨

  女

  124

  24


  25

  王燕妮

  女

  125

  25


  26

  韦春妮

  女

  126

  26


  27

  韦雪璐

  女

  127

  27


  28

  杨冬榆

  女

  128

  28


  29

  杨惠媚

  女

  129

  29


  30

  玉珺瑕

  女

  130

  30


  31

  张强

  男

  2

  201

  1


  32

  赵敏

  女

  202

  2


  33

  周英喆

  女

  203

  3


  34

  陈妙

  女

  204

  4


  35

  黄秋芳

  女

  205

  5


  36

  马海依

  女

  206

  6


  37

  谢华丽

  女

  207

  7


  38

  黄慧倩

  女

  208

  8


  39

  蒋艳

  女

  209

  9


  40

  磨香菊

  女

  210

  10


  41

  王立贞

  女

  211

  11


  42

  黄景辑

  男

  212

  12


  43

  黄泽祥

  男

  213

  13


  44

  黎苏

  男

  214

  14


  45

  李丹

  女

  215

  15


  46

  罗梅

  女

  216

  16


  47

  宁维

  女

  217

  17


  48

  韦燕娜

  女

  218

  18


  49

  黄慧琴

  女

  219

  19


  50

  陆丽

  女

  220

  20


  51

  卢艺佳

  女

  221

  21


  52

  陈捷

  女

  222

  22


  5

  新

  闻

  宣

  传

  岗

  1

  53

  屈珍铭

  女

  223

  23


  54

  艾佩姣

  女

  224

  24


  55

  陈思

  女

  225

  25


  56

  钟府荣

  男

  226

  26


  57

  贺蓉

  女

  227

  27


  58

  黄金玉

  女

  228

  28


  59

  梁婵

  女

  229

  29


  60

  房子跃

  男

  230

  30


  61

  郭筱瑜

  女

  3

  301

  1


  62

  黄景姹

  女

  302

  2


  63

  廖霞嫣

  女

  303

  3


  64

  刘凯

  男

  304

  4


  65

  王潇

  女

  305

  5


  66

  韦赟

  女

  306

  6


  67

  韦仲达

  男

  307

  7


  68

  谢婷

  女

  308

  8


  69

  张冬玲

  女

  309

  9


  70

  辛美红

  女

  310

  10


  71

  陈灿

  女

  311

  11


  72

  樊丽丽

  女

  312

  12


  73

  冯金凤

  女

  313

  13


  74

  高榕

  女

  314

  14


  75

  黄军霞

  女

  315

  15


  76

  黄巧红

  女

  316

  16


  77

  黄影洁

  女

  317

  17


  78

  陈孔芬

  女

  318

  18


  79

  李惠芸

  女

  319

  19


  80

  卢容兰

  女

  320

  20


  81

  莫文晶

  女

  321

  21


  82

  潘晓莉

  女

  322

  22


  83

  邱媚

  女

  323

  23


  84

  邵明福

  男

  324

  24


  85

  孙宇苗

  女

  325

  25


  86

  谭小潭

  女

  326

  26


  87

  唐艳辉

  女

  327

  27


  88

  王苹

  女

  328

  28


  89

  杨国娟

  女

  329

  29


  90

  杨金娇

  女

  330

  30


  91

  杨兰芳

  女

  4

  401

  1


  92

  钟永佳

  女

  402

  2


  93

  李延坤

  男

  403

  3


  94

  谭燕宁

  女

  404

  4


  95

  李宗恒

  男

  405

  5


  96

  张杨

  女

  406

  6


  97

  卜燕群

  女

  407

  7


  98

  陈冬冬

  女

  408

  8


  99

  李珊珊

  女

  409

  9


  100

  潘雪芳

  女

  410

  10


  101

  覃颖珺

  女

  411

  11


  102

  骆秋妤

  女

  412

  12


  103

  黄夏可

  女

  413

  13


  104

  廖晓冬

  女

  414

  14


  105

  刘晓彤

  女

  415

  15


  106

  刘滢

  女

  416

  16


  107

  陆俊霞

  女

  417

  17


  108

  熊晓媞

  女

  418

  18


  109

  覃炆炆

  女

  419

  19


  110

  韦雪宇

  女

  420

  20


  附件2

  考生笔试须知

  一、考生须于笔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笔试入场核验点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凡在上午8:30前未到达笔试入场核验点签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3)。

  三、考生必须遵守笔试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管理,诚信参加笔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笔试。

  四、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其他任何物品,如书籍、资料、包、袋、各种通讯工具(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放录设备、电子手环、手表等计时工具、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如有违反,给予本次笔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的指定位置上。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考场,因特殊情况需出入考场的,须有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违反,给予本次笔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3

  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为确保参考考生核酸检测信息可查询、核验,请各位考生在做完核酸检测后,及时登录“广西健康码”查询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前未申领“广西健康码”的考生可以通过“爱广西”等手机APP实名申领,没有申领不得参加考试;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关注“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三、考前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核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时,方可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筛查、体温检测,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未按程序完成上述核验的,取消考试资格。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二)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七、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1292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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