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强化高等学校体育制度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我省实际,我厅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贵州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我厅将委托贵州省学校体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依据《评估办法》对全省普通高校体育工作进行评估。
各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开展评估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努力实现我省高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教育厅
2021年9月9日
联系人:王海,联系电话:0851—8528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