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教育部关于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19 03:31:46作者:佚名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
转型试点区的函

  教科信函〔2021〕3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上海作为全国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的函》(沪府函〔2021〕54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请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政策等相关支持保障条件,尽快启动并加快推进试点区建设工作。有关进展情况与成效请及时报送我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琳娜 010-66096457)

  教育部

  2021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3342/202109/t20210916_563764.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