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下列学校变更举办者、增加办学地址等事项,现予以公示。
一、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举办者由“遵义医科大学、遵义市永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变更为“遵义医科大学、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举办者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举办者由“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松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理工大学、百年基业(大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学地址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变更为“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
四、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举办者由“孙承武(自然人)”变更为“山东山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黑龙江财经学院举办者由“黑龙江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康福来药品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为“黑龙江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六、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办学地址由“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1号”变更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七、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学地址由“大连市金州区城南路15号”变更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学府大街117号”。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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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