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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9 12:42:07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117号),经学校推荐、专家评议,拟确定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一等奖作品100项,二等奖作品160项,三等奖作品240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7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作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

  邮编编码:110032。

  联系电话:024-86902301

  附件:

  1.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高等学校组获奖名单

  2.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小学校组(含中职)获奖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zwgk/gsgg/202109/t20210927_424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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