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我厅于日前组织了2021年江苏省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经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省级教科研部门及师范生培养高等院校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并经我厅组织人员初审,共受理677项申报项目。现将申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申报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如申报项目存在不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1《2021年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等规定要求的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们将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若申报项目确不符合本次申报通知要求,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敬乔、冯帅,电话:025-83335608,83335679。
联系地址: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