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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楼档案室建设方案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2:51:35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教育厅档案室建设方案”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5: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教育厅办公室(鼓屏路162号908室),联系人:肖老师,电话87091287。

  一、询价人:福建省教育厅

  二、工程设计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教育厅档案室建设方案

  2.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3.设计要求:

  (1)依据《档案室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数字档案室建设规程》DB37/T662-2007、《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2)改造面积约115㎡(具体以实地勘测为准)。设计要素为:档案库房窗户改造、水电改造、档案库房智能化8大系统建设(档案库房恒温恒湿系统、档案库房智能门禁管理系统、档案库房通风换气系统、档案库房智能消防系统、档案库房漏水检测系统、档案库房消毒灭菌系统、档案库房视频监控系统、档案库房综合智能管理系统)、档案装具和档案保护设备及布局等。

  (3)询价人其他要求。

  4.实地勘查:经询价单位登记同意后实地勘查,勘查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5.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提交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整套设计资料。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

  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报价单位本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并承诺在报价过程、工程设计过程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均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四、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价时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供询价人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参加单位公章。

  2.单独密封的唯一报价(格式见下表)。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金额(人民币)单位:元

  

  

  五、其他

  1.此项目最高限价为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设计单位。报价相同情况下,选择设计资质高的单位;若再相同,选择注册时间早的单位;若再相同,选择注册资金多的单位。

  3.付款方式。设计方提交全套设计资料及图纸,经询价人审核同意后支付合同款的50%,项目竣工验收再支付合同款的50%,先票后款。

  4.参加报价的单位均视为承诺提供满足该项目招标有关设计的所有资料,若因设计资料不全或失误,影响改造项目整体进度的,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设计单位法律责任。

  5.此次设计询价相关事宜统一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办公楼公告栏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gggs/202109/t20210924_56952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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