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联合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6日
福建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紧密对接我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推动高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新需求,创新多元办学体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建设地方政府、高校、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深度融合,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我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面向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办学基础较好的高校,分批建设30个左右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力争获批建设一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本科高校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活力充分激发,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模式”。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产教融合,育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打造开放共享的协同育人体系。将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发展、实训实习实践、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功能有机结合,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二)坚持产业为要,科学布局。落实先进制造业强省、质量强省、数字福建建设,做大做强六大主导产业,提挡升级四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五大新兴产业,服务“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建设。引导高校立足地方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电子信息与数字、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现代物流、旅游、特色现代农业与食品加工、冶金、建材、文化、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产业领域,科学布局,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三)坚持创新发展,协同共治。发挥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联盟、园区等多元办学主体的作用,重点探索和支持学校与行业、学校与企业联盟、学校与园区等多种合作办学模式。构建贴近新兴产业、契合行业标准、突破专业界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共同体。
四、建设任务
(一)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的机制。面向我省产业转型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不断完善高校管理体系和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按照专业对应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校企联合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共同实施教育教学、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协调推进多主体之间开放合作,整合多主体创新要素和资源,凝练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的有机衔接,打通人才培养与现代产业需求之间“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效。
(二)加强服务产业学科专业建设。围绕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着力推进新工科与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融合发展,不断完善高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新经济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工业设计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支持集成电路、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关系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学科专业建设,主动服务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创新校企合作课程开发模式。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和课程建设,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建设一批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紧密结合产业实际创新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增加综合型、设计性实践教学比重,引进行业课程,使用真实生产线等环境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着力提升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
(四)共建校企实习实训平台。高校要结合产业学院建设,采取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与合作企业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将产业元素有机融入学科专业教学,统筹兼顾课程要素和生产要素,共同构建实践教育体系和生产性实训基地,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鼓励行业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实行真题真做,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五)建立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人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单位,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探索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的有效路径,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产业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推进教师激励制度探索,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产业学院专业教学内容,针对学科专业类型特点进行科学规划与系统设计,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融合。产业学院要与合作企业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或基地,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和教学内容,共同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
(七)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鼓励高校和企业整合双方资源,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发挥学校人才与专业综合性优势,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实现高校知识溢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竞争力。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五、立项与验收
省教育厅、工信厅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指导和组织开展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一)立项条件
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专业建设要求: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我省产业发展具有较好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省级或以上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2.合作单位要求: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行业、企业联盟主体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师资队伍要求: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4.学校保障方面: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二)立项程序
1.各高校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搭建基础团队,明确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建设。
2.具备条件的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工信厅组织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启动”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
3.省教育厅、工信厅统筹各类资源,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予以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加大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推动稳定发展。
(三)结项验收
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后,建设高校提交《福建省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验收自评报告》,并提供与验收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省教育厅、工信厅组织对立项单位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并给出建设验收结论。通过验收的确定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017年立项的5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直接认定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工信厅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有关工作。高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务实推进各项建设改革任务落地,保证在建设期内圆满实现建设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省教育厅将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效纳入学校绩效考评内容。高校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经费投入和激励措施,统筹企业和地方财政投入等经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设立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以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建设与管理,省教育厅、工信厅将组织开展中期考评、期满验收工作,并根据建设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强建设实效。对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现代产业学院,进行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进展慢、绩效不佳的现代产业学院,将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仍未改善的将取消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