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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深化改革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1-10-09 14:09:24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近年来,潍坊科技学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改革人才管理机制。实施教师分系列管理,明确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和管理服务型系列的科研岗位职责,采用更具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岗位特点分别建立和实施不同的聘任与晋升体系,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职业发展道路。制定《潍坊科技学院科研型教师管理办法》,加强科研人才计划统筹,对科研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考核,杜绝“帽子”重复戴。修订《潍坊科技学院校内单位科研考核办法》《潍坊科技学院教师科研考核办法》,坚持破“四唯”,注重对科研单位及教师个人的科研绩效评价。

  二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制定《潍坊科技学院科研项目校内评审与推荐办法》《潍坊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构建基于科研质量导向的立项指标体系,强化科研项目绩效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潍坊科技学院关于支持设施农业、智能制造、海洋化工三大学科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重点支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学科发展,列出重大课题项目,面向社会招标,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揭榜式资助扶持,助力“寿光模式”“农圣文化”研究,乡村振兴咨政服务,推动地方蔬菜、化工、智能制造等产业发展。

  三是构建科学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职位系列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完善多元学术评价体系。修订《潍坊科技学院科研配套与绩效管理办法》,尊重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理工农医等不同学科规律,突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的特点,细化学科发展定位和科研目标任务,明确考核评价的侧重点,运用校内和校外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形式评价、内容评价、效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方式,杜绝“一刀切”评价。制定《潍坊科技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构建“国家—省—市(厅)—学校”四级科研平台管理体制,对照国家及省(部)级项目、论文著作、专利授权、科研获奖等10类指标,落实科研平台年度绩效评价,突出对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率的绩效考核。制定《潍坊科技学院关于产教融合,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学校、学部(学院)两级社会服务体系,将工作实效、创新成果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和科研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深化科研经费管理。修订完善《潍坊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潍坊科技学院规范科研经费劳务性支出管理的规定》,加大科研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比例,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科研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开发智慧型科研经费报销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解决了过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不合理,条条框框、限制性条件多,增加科研人员经费报销、审批负担,束缚科研人员积极性的问题。

  五是推进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制定《潍坊科技学院科研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科研创新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9/24/art_11972_10293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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